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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校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25-01-10|点击数: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组、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依据党章党规和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主要工作职责是:

    1.督促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普通高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2.落实监督责任,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人员的监督;

    3.按照管理权限,重点审查学校党委领导的党组织和管理的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犯党纪的案件;

    4.根据授权,依法调查学校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的案件;

    5.按照管理权限,对学校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进行处理处分,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6.加强对学校直属单位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支持其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7.加强对组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8.完成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