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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务犯罪增加需警惕

作者:|时间:2011-07-21|点击数:

北京市的海淀区是全国高校集中地,近年来这一地区高校教职工职务犯罪案件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尤其2006年,仅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无论涉案量还是涉案人数,较前年同期均增长近3倍,涉案高校多达14所。涉案人员绝大部分为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不乏全国知名高校的教师、部门领导、学科骨干。这一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醒。

根据法院分析,2004年至2006年,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涉及高校教职工职务犯罪共计20件28人,其中,2004年1件1人,2005年4件6人,2006年15件21人,最高犯罪金额为100万元。在高校职务犯罪中,后勤服务、财务会计、行政管理等人员占近90%。

在贪污、挪用类犯罪中,高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人员一般采取瞒报或虚报项目收入,多报或谎报费用支出,或私自截留的方式侵吞或挪用公共财物。而财务会计人员一般采用伪造、涂改、重复使用会计单证、票据,或者合谋篡改会计账簿、作假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挪用经手的钱款或有价票证。

法官调查发现,多起贪污挪用的款项与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小金库”有关。这些“小金库”大多是该单位或部门开办各类课程班、培训班所收取的学费、旁听费的收入,或者科研经费、收入等,上交部分给学校后留存在本部门自行保管的款项。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培养国家人才的教育领域抱有很大期望,期望这里的文化人能够引领社会健康的风尚。高校也被人们看作一块净土,然而,为什么现在却出现了严重背离人们这种认识和期望的情况?细细分析可以发现,至少以下三种因素值得关注。

首先是当下社会上弥漫着的急功近利浮躁氛围向高校的侵袭,导致一些意志薄弱者被铜臭之风熏倒。一位法官认为,这是导致高校职务犯罪增长的一个深层原因。海淀法院调查的28名犯罪人员中,就有12名是将犯罪所得赃款用于炒股、经营私人公司等牟利活动。

二是一些高校的后勤服务、财务会计、行政管理等平时经常接触经济交易活动的人员,在长期与外界业务往来中,很容易受商品交换观念的影响,养成了“有钱办事,没钱走人,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交易思维,将自己手中的职权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逐渐走上索贿、受贿的犯罪道路。据统计,高校职务犯罪中,这类人员占到了近90%。

三是随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高校在招生录取、科研培训、教师聘任、校舍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多,高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但相应地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权力监督机制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这种对高校权力监督管理上存在的“失范”或称“反常态”状况,成了高校职务犯罪迅速增加的关键性制度原因。

针对高校监管及运行机制和环境方面的缺失与漏洞,急需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管制度,特别是要有防范“好人变坏”的机制,以促进社会风气的不断向好,促进校园环境的不断净化。(摘编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