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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作者:齐新宇|时间:2014-08-07|点击数:

校纪发〔2014〕1号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通〔2014〕324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请遵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配套举措,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多方位宣

传《规定》相关内容,教育和引导教师坚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教氛围;积极探索研究师

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校纪委将适时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举报邮箱:admin.php,举报电话:0731—88458097。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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