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确保《中共中央印发<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通知》(中发〔2012〕11号)、《中共湖南省委印发<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湘发〔2012〕22号)、《关于印发< 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发〔2012〕17号)及《湖南中医药大学关于厉行勤俭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校发〔2013〕2号)等规定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和各级人员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建设,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时间和经费。学校各部门、单位、学院拟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年初必须提出计划报党委会研究审定。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准召开。减少党委书记、校长和其他非分管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安排,拟邀请出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党委(学校)办公室请示书记、校长,批准后方可通知出席。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套开的会议实行合并套开。简化会议形式,内部会议严禁发请柬,一般不印发会议资料,不发放资料袋,严禁发放会务费及礼品。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会场原则上安排内部会议场所,不准在四星级(含四星级)以上宾馆开会。会议用餐一般安排自助餐或在食堂用餐,不得发放误餐费。
二、严明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严禁上班期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上下班纪律和会议纪律。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不得相互推诿。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实行出差审批报告制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副职(含正、副校级督导)及部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外出差须报告书记、校长,处级干部市外出差须报告分管校领导。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按规定标准结算交通费及住宿费,乘坐飞机以经济舱为主,严格控制头等舱及公务舱,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乘坐飞机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处级以下(含处级)人员乘坐高铁限二等座,住宿限标准间,厅级领导干部乘坐高铁严格控制商务座及特等座,不得住豪华套间。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各部门、单位、学院要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及清单制度,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严禁各部门、单位、学院之间以各种名义相互吃请、请吃。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定制、赠送各类纪念品及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物品。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单位、学院要坚持把改进作风、厉行节约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纪委、监察室会同党委(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宣传统战部、计划财务处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通报检查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处理,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上述规定及要求,已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中医药研究院同时执行。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