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附属医院:
《2018年度直属附属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校(院)纪委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校(院)各直属附属医院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
2018年度直属附属医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校(院)党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校(院)各直属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二、考核内容和所占分值(满分100分)
(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48分)。主要考核统筹谋划部署、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建设、党风廉政教育等情况。
(二)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48分)。主要考核信访及线索处置工作、执纪审查工作、作风建设、基础工作、队伍建设等情况。
(三)述职报告测评(4分)。根据各单位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述职报告情况进行评分。
(四)加分、扣分及一票否决项目(详见《评分细则》)。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考核工作在校(院)纪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院)纪委书记任组长,校(院)纪委委员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方式。采取与校(院)各单位基层党建年度考评统一进行、专项评分、单独表彰的方式进行。由各直属附属医院提交考核材料(含纪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述职报告、自评打分表、支撑材料等)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预评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报校(院)党委同意。考核领导小组视情况对各单位开展实地考核考察。
加分项目先由各单位根据《评分细则》自主提供加分依据,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再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扣分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具体建议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四、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指标,就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评打分表,并分项准备好考核支撑资料。
(二)集中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预评分。
(三)审定考核结果。根据自查自评、集中考核和述职测评情况,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定考核结果。
五、奖项设置
根据年度考核评分结果,对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单位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优秀单位”。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给予表彰奖励。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优秀单位”,在全校(院)进行通报表彰。
(二)与党建考评挂钩。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评分结果,直接按百分制折算计为当年度本单位在校(院)基层党建考评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分。
(三)不合格等次评定。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且被上级查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5人及以上),影响恶劣的,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向校(院)党委建议对该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