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8-03-26 15:50 来源: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已经校(院)党委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

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2018320


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8年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工作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校(院)建设改革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校(院)党委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五个必须”要求,透过现象看本质,坚决查处“七个有之”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查处拉山头、结圈子、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落实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

3.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对校(院)及直属附属医院政治生态的整体研判和动态把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开展对《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三重一大”、签字背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二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要求党员干部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约谈函询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

4. 严把选人用人关。贯彻执行《省管干部任职前省委组织部听取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督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准,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品行关,督促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完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意见回复”关,按程序及时、准确地作出结论性意见,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坚持挺纪在前,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5. 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按照校(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完成清权确权、风险点排查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风险等级逐个制定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重点预防“人、财、物”领域和“三重一大”事项的廉政风险发生,构建权责清晰、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6.以巡察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巡察制度,加强巡察监督,集中审计、财务、纪检等专业力量,重点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审计移交的整改事项和问题线索、直属附属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抓好日常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各部门的首次监督,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作用,积极探索监督申报和定人定责制度,实现由盲目监督向精确监督转变。

7. 以教育为先导筑牢监督前站。坚持一手抓惩戒警示、一手抓正面教育,有效运用专题讲座、培训、廉政基地实践教育等开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价值观,厚植廉洁文化土壤。注重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惩戒警示教育,抓好典型违纪案件剖析通报,以案释纪、以案严纪,提高干部职工警戒意识,促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开展专项整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8.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制定并施行《校(院)廉洁自律“十条禁令”》,根据省纪委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建立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朝

9. 深入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企业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从教不廉、学术不端等师德失范、师风不正方面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学生奖学助学等“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从正风肃纪中获得满意感。

10. 严肃整治医疗卫生行业腐败问题。紧盯药品、器械和耗材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收受药品、耗材回扣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三个不合理”问题,开展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加大学习宣传、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医疗行风监管,狠抓医德医风建设。

四、突出执纪审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1. 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健全问题线索登记、处置、报批、

汇总等工作机制,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电子化管理。加大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和处置力度,严格按照四类方式,对信访举报、审计移交和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做好调查核实、整理报送、情况反馈、问题处置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及时澄清事实真相,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

12. 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用好监督执纪第一、二种形态,严格运用第三、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紧“绝大多数”。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警示提醒,重点实现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制度化,制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对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开展1例行廉政谈话,对新提拔任用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及时约谈,加大诫勉谈话和函询力度,使党员干部时时处处感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

13.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惩治腐败一刻不松、半步不退,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抓,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三类人”,严肃整治选人用人、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办学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增强纪律审查的震慑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执纪审查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执纪审查质量标准体系和案件审理备案复审制度坚持“审查分离”“案情工作双报告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强化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14. 夯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协调推动校、院两级党组织真抓真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管思想相结合,谁分管范围出问题谁负责,严格执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双报告”制度,严防责任落实假大空、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15. 强化监督责任。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以监督责任的履行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每季度向党委汇报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全体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统一编发《落实“一岗双责”履责纪实手册》,完善落实“两个责任”述职测评、年度考核及成果运用制度。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统一部署,积极落实监察体制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职责职能,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确保监督全覆盖

16. 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综合运用检查、通报、改组和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形成问题倒逼,确保责任上肩。

六、持续深化“三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17.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举办校(院)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测评、党风廉政建设谏言献策等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坚决破除与新形势不相符、不适应的观念意识和惯性做法,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模范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做政治过硬、敢于担当、本领较强、清正廉洁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

18. 加强学习、深化调研。加强学习培训,定期召开会议研习党纪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跟班办案,举办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班,实行直属附属医院纪委书记全派驻,激活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大纪检”队伍建设。针对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指导,着力破解工作难题。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加大纪检监察工作方式创新,提升监督执纪实效。

19. 严格监管、强化约束。以建设一支执纪铁军为要求,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省纪委“十不准”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五个不准”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免疫力”,严防“灯下黑”,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增强纪检监察工作透明度,确保监督执纪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