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关于认真做好校(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19-03-18 15:59 来源: 校纪委、监察室

校纪发〔20192

 

关于认真做好校(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201710月校(院)党委研究部署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以来,各二级单位认真落实《校(院)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以职能为依据、以事项为单元、以流程为主线、以风险为基点、以措施为保障”的基本思路,积极作为,尽职尽责,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认真做好校(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开展校(院)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动校(院)各项权力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构建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任务分工

(一)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经各部门认真清权确权、排查风险、制定防控措施,督导组多次修订并经校(院)党委审定,确定了一二三级廉政风险点188个,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650条,编制了《廉政风险防控汇编手册》《廉政风险防控分类手册》。

各二级单位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要认真落实本单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各项防控措施,主要从依规依纪决策、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督等方面,强化内控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及时堵塞制度建设和权力运行上的监管漏洞。

(二)重点事项监督。为了突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从各二级单位的一、二级廉政风险点中,提炼了校(院)重点监督事项46项,细化了具体监督措施,制定了《校(院)廉政风险重点事项监督一览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各主体单位负责首次监督和日常监督,严格按照岗位职权职责,认真落实相关重点事项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能监督,要做好重点事项的业务指导、专项检查、日常监管等工作,填写《校(院)重点事项监督工作纪实台账》(附件1)、《校(院)重点事项监督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将两份表格每半年向纪检监察室报送一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专责监督,要加强备案管理、程序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并做好监督工作情况的登记、汇总。通过齐抓共管,形成主体单位内控监督、职能部门职能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的监督网络,确保重点事项监督工作全覆盖、有实效。

(三)廉政风险预警处置。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廉政风险各种信息,进行定期研判评估,充分利用现代技术等手段建立预警平台,完善预警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隐患及时预警。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重点事项监督,对突出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督建议书》(附件3),并跟进督促整改,加强整章建制,有效化解风险。

三、责任追究

(一)明确责任划分。各二级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处级干部、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职能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二)严格追责问责。按照“权责匹配、分层防控、失责必究、究责必严”的原则,对责任落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敷衍塞责甚至失职渎职的,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校(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院)纪委组织实施。校(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各二级单位要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具体落实,把廉政风险防控与省委巡视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起来,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防控到位,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抓好学习宣传。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汇编手册》《廉政风险防控分类手册》,对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一次深入的廉政风险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思想认识,做到廉政风险人人知晓、风险防控人人参与、办事流程人人规范、规章制度人人遵循。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不断完善和创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校(院)每年底召开一次重点事项监督工作专题会议,对一年的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事项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新政策法规对监督事项、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加强动态管理,提高针对性、时效性,形成长效机制。

(四)开展检查考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各二级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校(院)重点事项监督工作纪实表》

    2.《校(院)重点事项监督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  

登记表》

    3.《监督建议书》(模板)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  

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