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通〔2021〕3号
关于转发《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严防“吃喝风”隐形变异、反弹回潮,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于2021年4月27日公布如下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纪律规定,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严明纪律规矩,严防各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发生。凡违反“十严禁”规定的,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二、严禁以请示、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
三、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四、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
五、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六、严禁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七、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八、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九、严禁指使、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
十、严禁在机关食堂、“一桌餐”场所、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
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