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 2021-06-21 10:49 来源: 校纪委


                                                                                                                                          校纪通〔2021〕4号


关于开展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全面加强清廉校园、清廉医院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教育医疗环境,经校(院)纪委研究决定,在校(院)及直属附属医院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以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研究、实践创新与经验探索,以项目化形式弘扬廉洁理念、营造廉洁氛围、践行廉洁规范,深入推进校(院)廉政文化建设,形成廉政文化“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合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师廉洁从教、医生廉洁从医、学生廉洁成长,推动校(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申请人须为校(院)、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职工,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学术道德,善于实践创新。

2.项目选题

申请人可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研究专长和工作实践,围绕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三、项目资助

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组织立项评审,对通过审核的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项目类别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5个,资助经费8000元,一般资助项目12个,资助经费5000元。研究院及直属附属医院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四、项目管理

1.完成时限

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

2.项目结项

获准立项的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要按期进行结项,项目结项评审由校(院)纪委负责组织。项目组应提交项目研究论文或研究情况报告、研究成果以及项目的实效性、典型性、成果运用等相关支撑材料。

3.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订阅、印刷、购买相关项目资料等费用;项目调研、会议、论文版面费等所需费用。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及师生员工、医生患者关注焦点、反映热点,以新视角、新理念、新思维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项目申报和评选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7日。各二级党组织将《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和论证活页分开装订,各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报送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一办306室),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303059270@qq.com。 联系人:李艳霞;联系电话:88458097。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参考指南

附件2: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廉政文化建设创新项目申报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

研究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