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 2012-06-07 00:12 来源:

  一、全面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履行纪委、监察室的工作职责。

  二、根据上级纪委和校党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负责召开校纪检、监察委全体会议或办公会议、研究和报告工作,组织落实会议的决定和决议。

  三、协助党委书记和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向校党政领导反映,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对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在校党政的领导下,监督检查我校各级党政组织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在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我校的贯彻执行和校党委行政工作的决策与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接待和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对重大违纪案件和严重不正之风问题,亲自抓查处,对受处分的中层干部和受处分的党员进行谈话教育。

  六、对新晋升为处级的中层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调到人、财、物部门担任领导工作的领导干部、对有不廉洁行为或有违纪苗头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谈话。

  七、加强与学校各部门的联系,调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作用。

  八、组织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上级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