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受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监察对象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负责受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转办和移交的问题线索。
三、负责对检举控告、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提出处置意见。
四、负责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或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负责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调查工作安全。
六、负责党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处分解除和案后回访工作。
七、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
八、负责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做好问题线索及案件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检举控告、问题线索和案卷归档管理工作。
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查办相关案件。
十一、负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