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通〔2022〕1号
关于报送清正廉洁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校(院)廉洁文化建设,深入挖掘忠诚履责、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事迹,打造具有中医药文化特色的廉洁文化教育阵地,展现湖湘中医人清廉风采,弘扬廉政主旋律,传递发展正能量,营造党风政风清明、教风学风清正、医德医风清朗的廉政文化氛围,有力推进“清廉岳麓共建体”工作,营建清廉校园,经研究,决定向各二级党组织征集清正廉洁先进典型事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二级单位、各部门要突出清正廉洁主题,挖掘发生在事业发展过程中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事迹,主要围绕清正廉洁先进典型人物、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做法两类进行报送,具体如下:
(一)先进典型人物。重点挖掘让群众感念、难以忘怀的身边事、身边人,事迹不追求轰轰烈烈,要求是平实感人,抓住一个事,以小见大,于细微处表现出高尚的思想境界、朴实的为民情怀和廉洁的从业操守。
(二)典型经验做法。提炼总结各二级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突出示范性和成效性,从小切口入手,较好反映出日常工作中以点带面,用身边事影响教育身边人的成效,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二、事迹采用
征集的事迹采用后将在湖南中医药大学廉政文化墙“廉洁湖湘中医”栏目中展出。
三、具体要求
1.报送的材料要求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张、伪造。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和典型经验做法应突出湖湘特色、展现学校或医院良好形象和工作特色,主题突出,人物形象丰满,事例完整,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报送材料字数在500-800字,并提交1-3张与材料有关的高清典型图片。
3.事例发生的人物、时间不受限制,既可以是在职人员或群体,也可以是已退休或离任的人员和群体;既可以是过去很长时间发生的,也可以是最近发生的。
4.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须至少报送1份先进人物事迹材料和1份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并于2022年3月21日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交至办公楼306办公室。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